01 案情简介▼
张某(案发时还差52天满十六周岁)与王某(案发时还差8天满十四周岁)系同校同学,2022年3月两人确认恋爱关系,5月王某来张某家中玩,两人发生性关系。6月王某因不堪家人打骂,让张某带其离家出走,后两人在一家宾馆内居住了五天,并且在第三天、第四天、第五天分别发生了一次性关系。因张某家长发现女儿失踪报案,警方在宾馆发现张某和王某,王某母亲报案张某强奸,张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案发后,张某父亲委托我所孙焕文主任为其辩护人。
02 办案过程及结果 ▼
孙主任接到委托后,立刻与看守所取得联系,及时会见张某,对案情有了详细全面的了解后,孙主任**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《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》,并积极与检察院沟通认为本案张某属于偶尔与王某发生性关系,情节轻微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不应当认为是犯罪的情形,但检察院认为本案张某与王某在外居住期间,五天内发生了三次性关系,不属于偶尔的情况,后孙主任就“偶尔”的认定以及要坚持双向保护的原则与检察院进行了充分交流。
最终,检察院采纳了孙主任的意见,出具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》《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封存决定书》,决定对张某附条件不起诉,并对张某的不起诉记录予以封存。
孙焕文 北京论法律师事务所主任
电话:13910517293 010-63385719
教育背景: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
专业著作:
1.《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防控》(论文,**作者)《楚天法治》
2.《法律新媒体能否颠覆业界规则:法律新媒体的崛起与发展》(论文,**作者)
《中国传媒科技》
3. 《常见刑事案件疑难问题精选精释》(图书,**作者)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
社会职务:
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诉讼服务志愿专家
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
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理事
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副主任
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
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公益委副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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